不少離婚案件中,很多太太在婚前有很好的學歷及工作,都因為孩子或想要讓家更好,所以辭掉工作,專心在家照顧孩子以及操持家務等,但當婚姻關係觸礁時,時常發現回首除了生了孩子外,一切都沒有為自己留下什麼,然後會說「早知道當時就不要辭職在家帶小孩,二十年來,我的同學都已經是高級主管,我只是一個家管,這就是身為女人的可悲」
聽到這個,我想到曾經有過要包紅包給孩子,發現皮夾只有皺皺髒髒的千元鈔,正在為難應該如何處理時,孩子很開心拿走,沒有嫌這張鈔票很皺很髒,因為他知道縱使再皺再髒,這張紙可是有1000元價值和價格耶!
我想不管是女人或媽媽或太太的身分價值,在被創造的時候照理說應該都是定額(1000元),但曾幾何時,可能這張1000元,可能因為生命的各樣故事讓紙張皺了髒了,我們自己或別人看這張1000元,開始認為這張1000元要打折,或者認為在1000元上加個抬頭學歷成就等星星貼紙,可能會增加價格成數,但事實上我們這張紙鈔存到銀行時,存簿上打出來的數額都是一樣的,因為這是我們真正在被造者眼中的價值,這價值不會因為成績不好、沒有工作、情緒不佳或婚姻不睦而貶值,也不會因為成績好、成就高、學問多或孩子成材而有所加值,這貶值或加值,其實是我們自己給的評斷,但似乎不是真實的,因為在銀行眼中,只要是真鈔,甚至連曾被撕毀後來黏貼,其上數額都一樣。
因此每次當事人有「早知道⋯⋯」的聲音時,我通常會說:「其實我們被創造時的價值,不管男女,價值都是一樣的。當我們進入婚姻,成為太太,媳婦或媽媽,價值也是一樣的。不管你自己從小到大怎樣定義,進入婚姻後先生婆婆或孩子怎樣定義,我們都是一樣的價值。」
既然是一樣的,不管現在這張生命鈔票究竟是曾被撕毀黏貼,或者上面貼了很多星星貼紙,等到存入銀行時,都是一樣的價值。所以你不需要因為這張鈔票曾被踩過揉過或撕過而自己貶值,更不需要以為別人因著種種貼在鈔票上的星星而以為他比你有價值,甚至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高人一等。
我甚至跟他開玩笑說,說不定這些貼紙太多,撕下來的時候,把紙鈔重要辨識部分毀壞,被銀行認定不是真鈔而拒收⋯⋯,當我講到這裡,原本愁容怨恨的臉笑了,她說,對我是1000元,我笑著說,是的,你跟我一樣都是幸福的1000元。
親愛的,
我們被造時的價值其實都一樣,但卻被貼上不一樣價值標籤。
在關係中的各樣角色的價值其實是一樣,但卻被評為不一樣。
因著錯認,我們從小努力得到各樣貼紙,以為這樣就不一樣;
因著錯認,我們將個人價值依附在各樣外在因素或他人眼光。
這些貼紙不會讓我們更有價值,反而過多貼紙失去起初美好。
累了,倦了,怨了,撕下不必要的貼紙,回復到起初的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