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Hey!Mama】妥協又保有自我 吵架的高深境界

在劇集《短暫的婚姻》中,陳奕迅曾說過一位老人的悼文:

My very short marriage, lasted for only 60 years.

這樣的愛情,真教人動容。我在想,彼此要有多愛對方才會一起六十年也不會生厭?他們之間又有什麼相處之道?最後我得出的結論是:很多時候,我們看到那些恩愛夫妻,很自然就認定對方是從不吵架,永遠相敬如賓。但現實大概是他們也有冷戰的時候,也有意見分歧的時候,只是他們學會讓步,懂得和好。

之後我讀到編劇莊梅岩分享他父母的故事:「從他們身上,我學習到不要害怕爭吵,因為爭吵是可以和好的。寧願轟轟烈烈地爆發,也不要把不滿納悶在內心。四十年過去,他們依舊有說不完的話題,依舊喜歡與對方作伴;他們有作出妥協,卻又能夠保存自我⋯⋯」

「既作出妥協,又能保存自我」對我來說,這是多高的境界呀。像我丈夫性格比較倔強,有時會為著小事而兩三天不跟我說話(當然可能只有我覺得是小事)但我討厭為著雞毛蒜皮而冷戰,最後就會先主動開口。不過也有時候會覺得明明自己沒錯為何要認輸,便乾脆讓老公先消氣再看看誰先忍不住。

對呀,夫妻相處就是這樣,有時像極鬧脾氣的孩子,不過相比小孩,我們大人卻往往顯得不夠坦白,最終變成把鬰悶埋在心裡。回想起來,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都沒有把事情好好拿出來談,而是任由時間讓它不了了之,這多少歸疚於我討厭爭執的個性。雙方盛怒時我選擇沈默,因我怕火上加油,說多錯多。到大家情緒平伏下來,我又想既然都和好了,再把問題攤出來似乎有點煞有介事。我總是在找一個自以為合適的對話時機,但原來這個所謂的時機其實從不存在。

之後有讀者告訴我,她跟現任丈夫還在拍拖之時早已約法三章,說好了無論任何情況,總之吵架過後一定要當天的事當天解決。不逃避,不冷戰,更不能不了了之。這樣的「約定」讓他們一起就是二十八年,還生了兩個孩子。雖偶爾還是會吵吵嘴,但生活尚算幸福美滿。

看來婚姻的致命傷並非吵架,而是表面的和平。最怕是自以為沒事,然而當時一方到了臨界點,一下子把沉積多年的怨懟都爆發出來,這種翻舊帳的行為才是夫妻關係的真正考驗。所以我學懂了,但與其轟烈地爆發,我選擇理性表達。因我的另一半吃軟不吃硬,正面交鋒的話,就算我再有道理,他還是會聽不進去。試過語氣強硬點,他就說不想再爭論,最終我唯有把要説的話都吞回去。

我曾想過這樣妥協是否就輸了,但既然我的目的是要對方願意聽我說話,那就用一個他能夠接受的方式好了。成效如何?如果單從溝通這個層面來看,我覺得滿成功的。即使我們仍舊各有立場,那又怎樣?對我來說,表達自己並非為要說服對方。當二人都平心靜氣,真正對話的空間便打開了。我們願意聆聽對方,也更願意分享彼此的想法。

婚姻快來到第八個年頭,我們在妥協和自我之間,努力尋找一個讓彼此都感到舒坦的相處方式。

Hey!Mama

香港全職媽媽,前廣告公司文案。掛名自由工作者,實際上生活一點也不自由。現時兼職、寫稿及育兒三線進行中,努力在帶孩和工作死線間尋找平衡,苦中作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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