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起我們家裡的工作分配,其實很有趣。我們從來沒有討論過誰要做什麼,很自然的就形成一種默契。
例如華華比較常洗碗,但是倒垃圾的一定是我,客人來之前我就會自動擦地板,似乎是我迎接客人或學生的一個儀式,華華則會把廁所洗得很乾淨。華華還在公司是高階主管,一直不求上進的我還是銀行的經辦,然而在家的時候我們地位一直是很平等的。
剛完成結婚登記的時候,華華就說:「從今天開始你就是一家之主了!」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頭銜,我通常不覺得是什麼好事,所以立刻跟華華說:「你是高階主管耶,還是妳來當一家之主好了,我不會介意的。」但是在華華的堅持之下,雖然不甘願,我還是很快就放棄掙扎了。於是我跟華華說:「好哇,我當一家之主可以,可是我要來訂家規,妳一定要遵守才行!」
華華瞬間一愣,睜大了眼睛,這年頭還有人訂家規的?我心中一樂,猜她腦海中浮現的是「朱子家訓」之類的內容吧!
「第一條家規就是:家裡如果有兩份東西,比較好的那一份一定歸妳,這很嚴肅,沒得商量!」我說。
華華笑了:「哪有這種家規!」
我堅持:「反正就是這樣!」
結婚八年來,我都有確實遵守這條家規,華華就很賴皮,老是跟我搶,所以我們常常要去搶那個看起來比較不好吃的東西。這樣的家規跟夫妻關係有什麼牽連呢?想想夫妻之間,如果會搶著把比較好的東西讓給對方,感情大概不會差到哪裡去吧?
記得剛結婚兩三年,就常常有新朋友會問,你們結婚多久了?當時回答兩年或三年,對方就會說,難怪,看你們感情這麼好,一定是因為結婚沒多久。到現在偶而有朋友會問結婚多久的問題,就會開始好奇,我們的感情是怎麼經營的?為什麼跟剛結婚的時候沒什麼差別呢?
家庭的財務分配也是一件有趣的事,我們從來沒有討論過家庭開支的分配,很自然的就各自認養了家裡的開支。
雖然華華的薪水比我多很多,但是我比較會存錢,所以平常開銷華華支付得多,但真正大筆金額卻往往是從我這裡支付出去的。總之誰有能力就由誰來支付開銷。
結婚前華華就有主動付錢的習慣,還會搶著幫我搬重物,我常常要提醒華華:「妳是女生!哪有女生搶著搬重物的啦!」家裡的財務分配方式,反映出來的是我們對於金錢,有相似的價值觀,雖然我比較重視節流,而華華認為開源才是真正重要的,然而我們對錢都不是很計較的,夫妻各自的財產其實是共有的一桶金,平常自行保管,也不過問對方在銀行有多少餘額,有需要的時候,誰有能力就由誰來支付。
從我們例子也許就可以理解,當價值觀相近的時候,夫妻的爭執就會少很多,在其他方面也是這樣的。
文 / 毛毛老師(毛傳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