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次到大學去演講,有機會和大一新生聊天,他們告訴我,上了大學最期待的事,就是談戀愛。
我很烏鴉嘴的告訴他們,他們現在才不過十八、九歲,就算計畫二十五歲就結婚,起碼也要愛情長跑個六、七年,若是不打算在二十五歲前就結婚,那更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。就現實面來說,現在談戀愛,結婚的機率很小,分手的可能性很大,要是分手了怎麼辦?難道不怕傷心嗎?
他們很天真的回答我,「分手後再做朋友就好了,應該不會太傷心吧。」
也許在我們年輕時,我們都曾經這麼相信過,相信緣深緣淺都是一種祝福,相信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,只要曾經擁有就沒有遺憾,相信流血流淚都比留白還要好,相信不愛了以後,也能夠在彼此心裡留下美好的印記。
事實上,人生沒有那麼的美麗,人性也沒有那麼的光明。當愛情向我們靠近時,我們通常不知道該如何去珍惜,而當愛情離我們遠去時,我們也不曉得該如何說再見。
我身邊有許多朋友,幾乎都曾遇過這類「愛情的逃兵」。你和他兩個人的相處毫無異狀,約會時也都還有說有笑,甚至還計畫著下一個假期要一起去哪裡旅行。然後有一天,對方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不見,不接電話,也不開門。等到你從友人哪裡輾轉打聽到他的消息,才知道他已經想分手想了很久。不敢當面告訴你,官方說法是因為他不想傷害你,更接近事實的原因,是因為他擔心你會傷害他。
不告而別的分手方式對現代人來說已經不是新聞。分手時不說再見,有時候是因為不曉得還想不想再繼續,擔心一旦說了再見以後,若想再吃回頭草,會不會不太方便?有時候不說再見,是因為實話太傷人,真相太殘酷,一旦說出口,對方輕則傷心流淚,重則潑水呼巴掌,他的眼淚你還可以視若無睹,但若壞了自己的形象,那可就得不償失。
李安的電影中有句經典台詞,「人生就是不斷的放下,最傷感的是來不及好好說再見。」我們不是不能接受分離,我們無法接受的是,突如其來的分離,還來不及好好說再見。
如果我們的愛情被宣判死刑,那麼至少也該讓受刑人有聽審、辯白、上訴的機會。突如其來、就地正法式的分手,令人含冤莫白,死不瞑目,徒增傷心和怨恨。難道這些未審先判的「愛情劊子手」們不知道這一點嗎?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,這麼八股的道理難道他們沒有聽說過嗎?
一個屢屢在分手時落荒而逃的男人向我坦承,「我也知道這麼做不太好,但我就是沒有辦法鼓起勇氣告訴對方說,我不愛妳了,我要拋棄妳。當壞人這件事讓我覺得壓力好大,所以到後來我總是選擇逃避。」
另外一個經常搞失蹤的女生很無奈地說,「以前我也不是這樣,我也很想坦蕩蕩地跟對方說清楚、講明白,結果你猜怎麼了?對方堂堂一個大男人,居然在我面前拿刀子割手腕,結果分手沒談成,我還得先送他去醫院掛急診,幫他付醫藥費。後來我遇過幾個男人,每次一提起分手,都是又跪又求的,其中有個男人甚至還請他媽媽出面,一起挽留我。這樣的分手方式實在太辛苦了,還是直接消失比較輕鬆,也比較乾脆。」
這麼看來,說再見,並不難,難的是,好好說再見。離別時,我們渴望能夠說一聲再見,說了再見以後,我們又期盼能不能不說再見。
回到前面的話題,若分手後再做朋友,真的就能不傷心嗎?或許愛很簡單,但人的心思卻很複雜。故事的開頭都很容易,故事的結尾卻很難下筆。
如果甘於和對方只做朋友,那麼又何必成為情人?既然做過情人,你不會滿足於和他只做朋友,更無法接受,你只是他的朋友,而他有新的情人。到頭來,你們終究只能,好好說再見。不如晚點開始,縮短陣線,看清局勢,下定決心,談一場不說再見的戀愛。
文 / 黎詩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