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人生是你的

呂律師您好:

雖然不知道您會不會看到訊息,也不知道您會不會回覆,但就讓我試試看吧!我真的很茫然。

我是30歲結婚1年多的上班族,我一直知道這天遲早會到 — 生小孩。

我是真的,不想生小孩,我看過一本書《後悔當媽媽》,裡面讓我找到自己不想當媽媽的主因 — 這個社會賦予媽媽太多功能、責任,媽媽就該怎樣、媽媽不能怎樣,小孩不乖、小孩笨,都是媽媽的責任。

我不喜歡小孩,更不想扛上這一輩子的責任,我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,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— 隨時都出國旅遊,擁有自己獨處的時間,不需要為另一個人的人生(小孩)負責。

但,我老公想要小孩,而且是很想要。我愛他,但我怕我順著他,生了孩子之後,會是地獄的開始。

我經常看您的文章,想知道您會給我什麼建議?

萬一,我不生孩子,我和我老公,會不會有一天我們的婚姻關係,會產生無法挽回的結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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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姐妹,人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所構成,你選擇這個男人交往、決定要結婚、確定不採分別財產制等等,都是選擇。這些選擇,影響別人少的,可以自己決定;影響別人多的,你就得跟別人妥協,因為這個世界不是繞著我們轉,想過自己的生活,不要進入婚姻最好,不然就是找一個跟自己一樣的人,當然也可以快樂的過一生。

你的問題在於,在婚前,你怎麼沒有跟對方討論這件事?雖說求婚的時候,我們只會問對方,你願意跟我共度一生嗎?而不是問對方,你願意跟我生小孩嗎?但這確實是婚姻當中,一般人可能假設的未來,如果你有特別介意的事,就應該先跟對方溝通,而不是結婚以後「告知」對方,我不要孩子。對他而言,當然會很錯愕。

這個社會確實賦予媽媽過多的責任,日本在3月中有一件駭人聽聞的殺嬰事件。有個三胞胎的媽媽,因為每天只能睡一個小時,爸爸卻完全神隱,即使有半年育嬰假,連換尿布都不會,爸爸回公司上班以後,媽媽終於精神上無法承受,把11個月大的孩子往地上摔。這件事讓我驚訝的部分,不是爸爸是渣男,而是日本輿論譴責的對象,竟然是媽媽。

「為母則強」這四個字,不是每個媽媽都可以做到的,也不是只有媽媽應該要做的。

所以,你想要自己的人生不要被孩子困住,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想法,因為沒有經過孩子同意就把他們生下來,已經很對不起他們了,如果生下來以後不愛他們,那簡直是天大的災難。站在為孩子好的立場上,我認為確實不應該生,你應該好好經營自己的人生,做些自己想做的事。女人不應該是天生、註定要生孩子,只因為身上有子宮。

只是婚姻這種事,除了感情,就是一連串的妥協。你不想去夫家的墳墓掃墓,可以。你想春假的時候一個人出國去玩,可以。你想獨處一個人住的時候就可以自由自在,可以。伴侶跟你的想法一樣,恭喜你。但是,伴侶跟你的想法不同,你就得在感情與自我中妥協。如果一直妥協,去滿足對方的想法,久了你就會很不開心。一直不開心,最後當然就會離婚。那麼,如果不妥協呢?

你當然可以堅持不要孩子,因為這是身體自主權,誰也不能勉強你。你想要讓自己的生活不要被孩子束縛(但是我得說,你不用為他的人生負責),這並沒有不道德可言,而且總比生下來以後,常常暗自抱怨,你本來可以實現自我、過得更好、更快樂,都是因為這個孩子你才怎樣怎樣云云,這種想法很不健康也很傷害孩子,而且相信我,即使你沒講,孩子也知道你這樣想。只是說,如果你在意這段婚姻,你就得尊重你伴侶的想法。生孩子不是義務,但是當伴侶覺得想要孩子,你願不願意「犧牲」自己剛剛那樣的想法,「無怨無悔」(請真心)的一起與伴侶照顧孩子,給她愛、給她力量,去面對殘酷的世界?

不願意?那麼,當然會對你們的感情有傷害,這跟對錯無關,而是伴侶會覺得你婚前不溝通,婚後突然告知他這個決定,他無法接受。往下婚姻能不能走下去,當然會存在很大的變數。只是無論如何,我希望你尊重自己的心,即使得離婚,也別勉強自己得要生下孩子。

因為不勉強自己生孩子,受傷的是頂多是伴侶跟你。勉強自己,最後受傷的是那個沒有經過他同意,你們擅自把他生下來,卻又不愛他的孩子。

本文出自呂秋遠律師

呂秋遠
呂秋遠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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