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週後,是「紅衣小女孩」的大作戰。說實在話,我非常沒有信心,畢竟這種類型的案件,在實務上並不常見。
對方是個瘦長的陰森男子,在等候法警點呼他之前,就是坐在位子上,閉目養神而已,手裡似乎緊握著一張符,唸唸有詞。
在開庭之前,我也不敢掉以輕心,有法師朋友建議我要帶符上場,我笑笑的說,「律師袍就是最好的黑魔法防禦術。」
我們進了偵查庭,檢察官問了他的職業。
「火居道士。」他簡短的說。
我們都愣住了,這是什麼職業?
「火居道士就是在家修行的道士,因為塵緣未了,只能在家傳道。」他繼續說。
檢察官不再問他,而是簡短的問了告訴人幾個問題,包括為什麼會害怕之類的,看起來他對於這樣「迷信」的信仰,似乎不以為然,即使她出示了脖子的不明勒痕,也沒辦法證明什麼。
我突然靈機一動,「請檢察官同意我詢問被告問題。」
檢察官無奈的說,「你問。」
「請問被告,他是否認為他的法術可以處理婚姻事件?」我問。
他不耐煩的回答,「當然可以,她之所以沒有成功,是因為她先生的八字可能不對。」
「那麼,請問他對於懲罰別人的法術有沒有信心?」我再問。
「當然可以,這什麼問題。符咒出去,會有小鬼幫忙處理,我對自己的法術非常有信心,從來沒有失誤過。」他信心滿滿的回答。
「檢察官,沒有問題了。」我說,「如果被告對於自己的法術這麼有信心,當然有可能對告訴人造成心靈上的恐懼。更何況,告訴人就是因為篤信道教才會拜託被告,這兩者間,應該會有因果關係。」
檢察官不置可否,簡短的偵查就這麼結束了。
「律師,你認為他會被起訴嗎?」她不放心的問。
「我確定一件事情,眾生畏果,諸佛畏因。」我說。「而很多的愛恨情仇,不能用因果來解釋的,你真的相信,愛情有魔法,可以破除因果嗎?」
又或許,愛情本來就是一種社會認可的精神病,病癒以後,什麼魔法都無法驅使愛情。
文 / 呂秋遠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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