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啊!在愛情裡尋找

知道他們復合時,我沒有為他們感到高興。知道他們再度分手時,我期待這是最後一次聽到他們的愛情故事。

故事的女主角,是我認識超過二十年的好朋友。從我認識她那時候起,她就跟她的中學同學是班對。

二十多年來,兩人分分合合的次數多到數不清,每次分手都是同樣的理由,就是男生又喜歡上別的女生。

她一次又一次的原諒他。十幾歲的時候,她說:「或許是因為我們從小就在一起,他都沒有機會和別的女生相處,所以才會想要出去見見世面。」

二十幾歲的時候,她又找理由為他解釋,「可能是因為出了社會,誘惑太多,外面的女生都比我漂亮、比我會打扮,所以他才會把持不住。」

三十幾歲時,眾裡尋他千百度,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。他們又再次復合,雖然他過去的紀錄很「輝煌」,她仍然不計前嫌的接納他,喜孜孜地說:「他過盡千帆最後還是回到我身邊,表示他心裡始終放不下我。」

「重蹈覆轍」有個美麗一點的說法,叫做「躲不過的宿命和緣分」。她的臉書狀態才剛改成「穩定交往中」,卻無意間在男朋友的臉書相簿中,看到了他和其他女人的親暱合照。

她原以為自己這回能和偶像劇裡的女主角一樣,憑著對愛的堅持和毅力反敗為勝,在連續劇的最後一集順利披上白紗,嫁給初戀情人,沒想到卻還是革命失敗,落了個彈盡糧絕的下場。

這麼多年來,這男人的劈腿次數十根手指頭也不夠數。過去她總是告訴自己,是因為他們都太年輕,所以才會和時下年輕人一樣,愛玩、不負責任、搞不清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。

但是現在,他們已經不算太年輕。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紀,會開始嚮往安定,會期待有個結果,無法再像青春少女義無反顧地去愛,不顧明天的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。

她說,這一次,她是真的死心了。就算這個男人再回來,她也不會再繼續跟他糾纏,因為他們已經不年輕了。如果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,還是和十八歲的時候一樣,愛玩、不負責任、搞不清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,那麼就算到了五十歲,他的思想和行為很可能還是像十八歲,她可不想就這麼跟他耗到老。

身邊的朋友安慰她說,她好幸運,還好只是談戀愛而已,沒有真的嫁給這樣的男人,不然結了婚以後,還有她受的!然而,她心裡清楚,如果可以選擇,她寧可邊愛邊受苦,也不願意看清愛情殘酷的真相。

二十多年的時光,無數次的分分合合,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,難道她還看不出來嗎?回顧兩人相處的日子,在一起的時候,時時擔心會失去對方。不在一起的時候,又想念對方的味道。從懷疑不安到證據確鑿,從百口莫辯到解釋求饒,從心碎崩潰到原諒重來,他們的愛情故事裡不斷重覆著這樣的戲碼。

可想而知,她在這段愛情中,一定流淚的機會比微笑的時候多,痛苦的時候比快樂的時候多,付出的比得到的還要多。然而,她根本不在乎自己到底快不快樂,她寧可繼續委屈的跟喜歡的人在一起,也不想承認這些年來她投入的感情和青春都是浪費。

人在痛苦當中,還可以抱持一絲希望,展望未來,期盼有一天能夠破繭而出。一旦睜大眼睛去面對真相,就是連這點希望都沒有了。

自始至終,我們在愛情裡尋找的,不是快樂,而是希望。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,希望能夠和某個人白頭到老,希望有一天你會回到我身邊,希望我們的感情永遠不會朽壞。無論愛情讓人流下多少眼淚,只要還有一絲希望,我們便會堅守到底。

有希望,就有快樂。有位智者說得好:「希望不是把快樂寄望於將來,希望是現在快樂的原由。」原來,真正為我們帶來快樂的,不是我們戀愛的對象,而是我們對愛情的想望,以至於無論我們戀愛的對象有多糟,只要讓人覺得有希望,我們就會很樂意為他飛蛾撲火,犧牲奉獻,也仍然感覺痛並快樂著。

失戀讓人感覺痛徹心扉,不是因為那個人對我們有多壞,而是因為,我們對愛情絕望了。

文 / 黎詩彥

黎詩彥
黎詩彥專欄作家
育有三女的「婚姻畢業生」。已出版近40本勵志類著作,並跨足編劇、企管顧問、數位行銷等領域。擅長用獨到的觀點,剖析情感和心靈,淺顯字句觸動人心。期許自己能持續用文字,傳遞愛的溫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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